(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文化成绩折算公式
序号专 业公 式1汽摩配零部件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数学×50%+语文×30%+英语×20%2服装表演、酒店管理数学×40%+语文×40%+英语×20%
(五)总成绩计算公式
序号专 业公 式1汽摩配零部件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文化考试折算成绩×50%2服装表演、酒店管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文化考试折算成绩×40%;
(六)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七)成绩相同,按照下列规则录取。
1.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折算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
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折算成绩均相同时,按文化考试各门科目成绩比较。
汽摩配零部件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
服装表演、酒店管理两个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
(八)其他说明:若某个专业(或专业招收对象)参加文化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或专业招收对象)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60%比例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在本专业计划类型内调剂,调剂后仍不足,则转入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四)公示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需参加2014年单考单招考试。
选拔程序(一)初审:1.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在满足报考条件下,完成缴费后,确定进入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2.网上确认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进行网上确认;3.打印准考证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A4纸打印准考证。(二)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的,取消录取资格1.文化考
报名条件(一)具有浙江省2014年单考单招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并已办理单考单招报名手续;(二)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中职毕业生;(三)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一)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10日—3月31日下午16:00
(一)具有浙江省2014年单考单招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并已办理单考单招报名手续;
录取办法(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四)文化成绩
录取办法(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三)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四)文化成
(六)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七)成绩相同,按照下列规则录取。1.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折算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折算成绩均相同时,按文化考试各门科目成绩比较。汽摩配零部件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服装表演、酒店管理两个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
录取办法(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三)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四)文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