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测试,对成绩优异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测试成绩及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并确定预录人选。凡被确定的人选,需自愿与学校签定协议,学校将通过多种途径对签定协议的预录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备案,同时向考生发放“西安财经学院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证书”,并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者,由学校组织进行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并将考试成绩报考生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备案,按招生管理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国家二级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者,需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者,学校报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录取。
2.报名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该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录取原则 1、报考西安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者,须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均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同时考生必须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级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合格人员名单。测试合格名单将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
录取原则及其他事项1.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西安工业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2.对参加学校文化课单独考试,且达到我校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对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标准的考生,学校依据各高水平运动队名额分配原则,按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学校将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为:足球。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测试成绩及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并根据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择优确定预录人选。凡被确定的人选,需自愿与学校签定协议,学校将对签定协议的预录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备案,同
录取原则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测试成绩及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并根据测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预录人选。凡被确定的人选,需自愿与学校签定协议,学校将对签定协议的预录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备案,同时向考生发放“西安财经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证书”,并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者,由学校组织进行文化
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原则上不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8.以上录取原则如与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原则不一致,以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1.学校将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为:足球。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测试成绩及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并根据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择优确定预录人选。凡被确定的人选,需自愿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学校将对签订协议书的预录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备案
录取原则1.学校将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为:足球。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测试成绩及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并根据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择优确定预录人选。凡被确定的人选,需自愿与学校签定协议,学校将对签定协议的预录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备案,同
录取原则经过测试,对成绩优异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测试成绩及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并确定预录人选。凡被确定的人选,需自愿与学校签定协议,学校将通过多种途径对签定协议的预录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备案,同时向考生发放“西安财经学院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证书”,并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者,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