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考试,集中安排考场。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5、学校执行省招生办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一)新生接待按照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例行程序与要求,学校学生工作部做好分类考试新生的接待工作。按照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例行程序与要求,学校学生工作部做好分类考试新生的接待工作。(二)相关要求1.需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同学请开至:中国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并于开学一周内交至学校党群工作部。2.纸质档案:新生携带身份证和录取通
第十三条优惠政策: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优惠政策: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七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三条优惠政策: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加分考生处理办法: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第十四条加分考生处理办法: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