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安徽师范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
1.各科资格线原则上按下表划定。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有权做出调整,并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形式主要有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考生等,在不同省份分别设置有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等录取批次,各批次均执行“志愿优先,分数排队”的基本录取原则。普通高考:(一)提档原则执行生源省(区、市)的提档政策,认可生源省(区、市)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二)专业录取原则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基本录取原则,先安排专业第
2.考试时间:2014年3月16日(星期日)08:30分开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3.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公布的信息为准。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31-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招生工作办公室邮编:130032学校网址:http://.cnhttp://.cn/招生信息网:http://
录取原则1、我校将根据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以及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合格名单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www.gaokao.http://www.gaokao./)。2、对参加学校文化课单考者,我校设置文化课录取控制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余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各
6.本简章发布后,如遇有关招生政策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政策为准。
1、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如遇生源不足或运动水平达不到要求者,可减少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