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办、各招生院校和考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要求做好工作。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等四类组织省级专业统一考试(见附件1)。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考点要成立由省招生办公室和考点院校负责人及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并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执行细则。
外省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进行。兰州市招生办公室具体全面负责我省艺术类校考考点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工作。校考考点要成立由兰州市招生办公室、各考点主任和考点纪检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对专业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实施领导、管理和监督。
2.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发放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
2.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理论作曲)报名时间为2014年元月4日-5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4年元月6日-10日,考点西北师范大学。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信息内容和要求,维护考生及家长的利益;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科学、规范的操作,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要加大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宣传力度,实现社会的有效监督。
(三)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科目等,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校考应于2014年1月18日后开始,并于3月1日前完成。在我省考点组织校考的院校考试工作按《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70号)执行。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艺术类校考考点为: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艺术学校、甘肃省学校。
2、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进程表(略)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2013年11月19日附件12014年甘肃省省级统考类别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省级统考科类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授艺术类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艺术统考合格要求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
组织管理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办和相关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做好考试组织和招生工作;各统考考点要成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点院校负责人及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执行细则,科学、公平、安全规范、平稳有序的实施各项工作。
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规范化管理各艺术类专业统考(校考)考点和组织校考的有关高校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多人评审、专家指导、纪检监督为一体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工作机制。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要建立由权威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小组成员名单按机密级事项管理,同时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委管理;要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教授、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考试工作组,建立和完善艺术类专业命题、制卷、考试实施
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1.统考专业成绩的报送与查询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全省统考专业成绩数据库由各统考考点负责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oa.)。省招生办公室将于2014年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www.)。2.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发放全省美术与设计
5.专业成绩的管理省统考考点和校考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仔细核对,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完整和规范。省招生办公室汇总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后将按照甘肃省招生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
组织管理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办、各招生院校和考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要求做好工作。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等四类组织省级专业统一考试(见附件1)。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考点要成立由省招生办公室和考点院校负责人及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