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农村、县镇及城市困难学生第二学年免交学费,第三学年部分品学兼优学生免交学费。

1、农村县镇非农户口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3、普通中专,农村(含县镇)户口学生免收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3、普通中专,农村(含县镇)户口学生免收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1)、二年级的农村,县镇户口的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根据政策要求免除学费。

(1)所有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业户口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1500元/年国家助学金;

1、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减免8400元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同一户口本有一人持有低保证)的学生,按城市在校生10%的比例享受免8400元学费政策。

5、全国农村户口、县镇非农(含县级市)、城市低保户均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免学费区域分布表地区行政区域广州增城市,从化市韶关始兴县,仁化县,翁源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丰县,乐昌市,南雄市汕头南澳县江门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湛江遂溪县,徐闻县,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茂名电白县,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肇庆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高要市,四会市惠州博罗县,惠东县

2、城市低保、县镇及农村户口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专业不同,免学费标准不同)。

2、城市低保、县镇及农村户口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专业不同,免学费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