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中央财政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区拟增加生活补贴,具体发放额度和方式由区项目www.***办与区财政厅确定后执行。同时,志愿者享有一定探亲交通补贴,中央财政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愿者所在旗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颁发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 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

2.具体流程 (1)旗县项目办预招募 5月28日―6月2日,报名学生登录:z青年志愿者服务岗位报录系统查看有关情况,填报服务旗县志愿。旗县项目办须尽快在网上反馈报名者初审结果,在预招募期间,根据初审情况,报名学生可随时调整服务旗县志愿。 (2)网上公布各旗县考试方案 6月3日开始,z志愿者网()、z共青团网()、各高校校园网站陆续公布各服务旗县项目办招募考试方案,报名学生登录网

(二)招募选拔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4年4月16日-5月25日,报名学生可登录全国西部计划网站()如实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审核备案。各高校项目办要及时公布相关工作咨询电话。 各高校项目办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对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的审核工作。资格审查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5月28日前将报名学生报

(5)体检及确定入选人员 6月下旬(6月18―25日),区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安排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见附件2)。体检不合格的,区项目办责成各旗县项目办从二次报名中考试成绩靠前者中及时递补。6月26日―28日,区项目办将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认后录取人员,同时将录取名单在z志愿者网()、z共青团网()、各高校校园网站上公示三天,之后,将志愿者名单上报全

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附: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高校要有志愿服务期间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相关政策保障,确保报名者能够办理休学不影响正常志愿服务); 6.优秀学

(三)集中培训 1.有条件的高校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创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开展相关见习实习。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2.集中培训。7月下旬,录取为2014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毕业生参加由区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每年350元。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四)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区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向全国项目办提交补招申请后,开展志愿者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二次报名中考试成绩靠前者)选拔并经培训后派遣到岗。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中央财政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区拟增加生活补贴,具体发放额度和方式由区项目www.办与区财政厅确定后执行。同时,志愿者享有一定探亲交通补贴,中央财政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