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为120%,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领域),可适当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学校在复试前需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022年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七、复试纪律和要求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2、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各招生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随意变更。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
四、复试工作的组织1、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成立了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学校纪检委、研究生处、各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2、由各学院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3、复试小组的组成则是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
1、参加复试的范围及比例依据教育部按学科门类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人数的比例一般原则上为招生规模的120%。各学院应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规定的复试比例基础上,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原则,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
2022年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须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二)实行巡视制度和交叉监督制度。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审处、学校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等部门组成巡视组到复试现场巡视。要求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全程摄像,刻盘备份(一份学院保存,另一份交至招生处研招科保存)。要求各学院选派的纪检员交叉监督复试全过程,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学院个人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三)实行复议制度,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组成巡视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0871-65033837,0871-65033908。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