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

(一)公示信息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班级、高考报名号、加分照顾项目、审查结论。

(三)公示要求1.各级招生办、招生监察办、学校要明确一名责任人负责公示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资格。2.对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要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市(州)教育部门网站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按加分项目、考生班级分类进行公示。3.公示期间,要畅通举报和申诉渠道,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投寄地址。4.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学

(二)公示时间及责任单位1.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2.责任单位: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特区)、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省招生考试院分别负责公示。

信息公示(一)公示信息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班级、高考报名号、加分照顾项目、审查结论。(二)公示时间及责任单位1.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2.责任单位: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特区)、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省招生考试院分别负责公示。(三)公示要求1.各级招生办、招生监察办、学校要明确一名责任人负责公示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

2、录取查询:http://222.56.127.176:8088/lqcx/保山学院招生就业处

2、录取查询:http://222.56.127.176:8088/lqcx/保山学院招生就业处

1、电话:0875-(录检组);0875-(纪检组)

1、电话:0875-(录检组);0875-(纪检组)

4.咨询QQ:云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

4.咨询QQ:云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