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审复试考生的复试资格各招生学院必须对复试考生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毕业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严格审查。往届毕业生复试时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方式如下:(一)考生根据“在线验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n/xlcx/rhsq.jsp)介绍的在线验证办法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若考生在学历线验证不成功,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四、关于复试权重、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遵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复试权重,提高复试质量。复试权重是指复试总成绩在决定考生录取中所占的比重。复试权重的确定既要考虑如何扩大招生自主权,又要切实维护复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复试权重按照如下办法计算(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一)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二)考生的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
九、关于对复试导师的要求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一)各学院要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二)回避考生。在整个复试过程中,导师应尽量回避考生的来电、来访。(三)禁止泄密。在复试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得将复试的内容、过程、考生成绩、排名等情况泄露出去。(四)在复试现场,所有导师的手机一律关闭。(五)有亲属报考的教师,不得参加亲属报考学院的复试工作。(六)导师只负责对考生成绩的考核,而无权做出对
三、复试的方式、内容及要求(一)专业笔试1.专业笔试的内容(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笔试一门专业基础课,笔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结构、思维与反映能力等,此专业基础课的考试一般为综合科目。(2)对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的考生、调剂的考生、破格复试的考生还要另外再加试一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其中,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文件的要求除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可以不加试外,其他专业类别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严格加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
2022年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组成巡视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0871-65033837,0871-65033908。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须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二)实行巡视制度和交叉监督制度。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审处、学校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等部门组成巡视组到复试现场巡视。要求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全程摄像,刻盘备份(一份学院保存,另一份交至招生处研招科保存)。要求各学院选派的纪检员交叉监督复试全过程,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学院个人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三)实行复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