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奖助办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云南省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实施办法》(云艺〔2012〕114号)、《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研究生在校期间将按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助学金,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别奖助学金体系。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勤工助学岗位。设立助学贷款、紧急困难救助、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一、培养目标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注意事项:(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http://www..cn/)查询

七、调剂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四)初试科目。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月4日下午外国语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详见附件1)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详见附件1)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四)初试科目。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月4日下午外国语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详见附件1)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详见附件1)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五)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

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安排部署,云南艺术学院应届本科生应选择呈贡区招办和西山区招办进行现场确认。(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

六、复试(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