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2.“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2.“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BA)只招收“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BA)只招收“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BA)只招收“定向就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2.“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就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2.“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就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2.“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就
(二)我校硕士生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