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研究生班毕业生待遇;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按本科毕业生对待。学生毕业时,符合派遣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报名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二)已经获得非经济学学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将在2014年8月31日前获得非经济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三)考生原则上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大学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8:00-11:30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需空腹)。
(二)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5日(以我校收到日期为准)
招生计划及学制招生计划20人。其中第一学士学位为理、工类学位者16人,同等情况下数学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其它类学士学位者4人。学制为全学习两年。
(二)录取时将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毕业和就业派遣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研究生班毕业生待遇;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按本科毕业生对待。学生毕业时,符合派遣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毕业和就业派遣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研究生班毕业生待遇;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按本科毕业生对待。学生毕业时,符合派遣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毕业和就业派遣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研究生班毕业生待遇;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按本科毕业生对待。学生毕业时,符合派遣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毕业和就业派遣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研究生班毕业生待遇;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按本科毕业生对待。学生毕业时,符合派遣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毕业和就业派遣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研究生班毕业生待遇;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按本科毕业生对待。学生毕业时,符合派遣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