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
2.已获国内外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并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按同等学力报考;跨专业未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者不准予报考。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间来校报到;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课题制。
报名方式、研究方向及导师: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学制:三年
考试地点:中国音乐学院(暂定)
考生应到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体检。

一、报名1、资格:(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中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至2014年9月,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2、招生类别、专业:(1)我院只招收全日制自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招生研究方向、专业、导师见《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简章》附件1。3、报名时间:2013年9月1日至12月20日。4、

1、《中国音乐学院来华留学生申请表》,《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报名表》。

(1)和声研究方向(代码10),可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1门

(2)音乐作品分析研究方向(代码11),可在和声、复调和管弦乐法中任选1门

2.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方向(代码为10-12)考生的作曲技术理论笔试按照下列规则:(1)和声研究方向(代码10),可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1门(2)音乐作品分析研究方向(代码11),可在和声、复调和管弦乐法中任选1门(3)复调研究方向(代码12),可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分析中任选1门复试要求:口试

(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

4、报名地点: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到北京中国音乐学院国际交流部留学生办公室(行政楼506办公室)报名,函报的考生请与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后寄送有关材料。

4、报名地点: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到北京中国音乐学院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中心留学生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07办公室)报名,函报的考生请与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后寄送有关材料。

4、报名地点: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到北京中国音乐学院国际交流部留学生办公室(外办楼二层)报名,函报的考生请与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后寄送有关材料。

4、报名地点: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到北京中国音乐学院国际交流部留学生办公室(行政楼506)报名,函报的考生请与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后寄送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