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培养和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个性化培养方案,在学校的统一框架下,由学生本人、导师组及学科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和确定授课时间,并以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和依托国家科技重大项目进行个性化培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全日制入学,研究生需与学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三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该生工作单位承担。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授予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五、培养和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个性化培养方案,在学校的统一框架下,由学生本人、导师组及学科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和确定授课时间,并以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和依托国家科技重大项目进行个性化培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非全日制入学,研究生需与学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三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该生工作单位承担。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授予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五、培养和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的导师组方式进行培养,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工作应紧密结合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紧密结合企业的工程实际,在攻读期间做出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创造性成果。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非全日制定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生两种学习方式培养。其中,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的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学习,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分三年缴纳,每年5万元。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学习,学费标准与全日制非定

4、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已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四、报考方式和考核程序(一)报名阶段1、考生可结合工作背景,联系我校与电子与信息、能源与环保两个领域相关、承担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院系(联系方式参见附件一http://grs..cn/zjugrs/UserFiles/File/zsc/bszs/GCBS/F1.LXFS.htm),咨询相关情况及导师信息。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请联系相关导师,征得导师同意后,于2013年12月31日前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http://grs..cn/zjugrs/UserFiles/File/zs

二、招生领域和人数我校招生领域:电子与信息(085271)、能源与环保(085274)。2014级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继续坚持“少而精”的基本原则,两个领域录取人数合计不超过20人。

七、培养和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将以重大专项为载体,根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领军人物培养特点,由高校和企业专家组成的联合导师团队进行指导,为不同的工程博士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整个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工程实践和学位论文三大部分,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根据学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且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5、现全职在企业工作并担任高级技术管理职务,由单位委托培养(不接受政府机关、高等学校人员报考)。

五、培养和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个性化培养方案,在学校的统一框架下,由学生本人、导师组及学科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和确定授课时间,并以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和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进行个性化培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全日制入学,研究生需与学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三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该生工作单位承担。相关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答辩后,可授予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