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美术类(素描、色彩)副项:在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考试项目中选取除主项外的另一项作为副项:
①、主项:中国画命题创作与临摹:满分为750分,占70%。临摹:占30%。临摹规定的一种范本。创作:占70%。从人物、山水、花鸟命题创作中任选一项。
①、主项:书法临摹与创作:满分为750分,占70%。临摹:占40%。临摹规定的三种范本。创作:占60%。按规定文字内容:a.用规定书体创作(40%)。b.画印稿(20%)。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
①、主项:中国画命题创作与临摹:满分为750分,占70%。临摹:占30%。临摹规定的一种范本。创作:占70%。从人物、山水、花鸟命题创作中任选一项。
①、主项:书法临摹与创作:满分为750分,占70%。临摹:占40%。临摹规定的三种范本。创作:占60%。按规定文字内容:a.用一种书体创作。b.画印稿两方。
②、副项:从素描、色彩、书法临摹中任选一项。满分为750分,占30%。
②、副项:从素描、色彩、国画命题创作中任选一项。满分为750分,占30%。
②、副项:从素描、色彩、国画命题创作中任选一项。满分为750分,占30%。
②、副项:从素描、色彩、书法命题创作中任选一项。满分为750分,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