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020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新生入学规定
第四章其他第一条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第二条奖助学政策:我院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采取了以下奖助学措施: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项奖学金评定根据有关评比条例进行。第
第三条办学地点:杭州萧山高教园区;邮政编码:311231。
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我院以往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若本章程与国家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第二条本章程由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章学院概要第一条学校全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条学校部委码:12862,在各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三条办学地点:杭州萧山高教园区;邮政编码:311231。第四条学校性质:我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教育部、国家财政部2010年被列为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2012年正式确定为浙
第五条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第三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