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代码和全称:13280、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960号;规划2015年整体搬迁至桐乡市。
第九条 学院基本情况: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由浙江理工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于2000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院占地面积563亩,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办学设施完善。
学院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因材施教,实行学分制、主辅修制和优秀生培养方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院现有本科专业29个,在校生6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38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5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68人,并聘请了一大批浙江理工大学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
学院依托浙江理工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综合办学优势,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以纺织、服装、艺术设计为特色,理、工、文、艺、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为目标。
第十条学院面向全国8个省(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1.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4日9时至18日17时。
3.报名网址:www.***(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4.具体要求根据《浙江省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低控制线: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高校录取:我院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高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6.历年录取情况:
类别 | 专业名称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低分 | 省控线 | 低分 | 省控线 | 低分 | 省控线 | ||
文史类 | 市场营销 | 207 | 205 | 189 | 189 | 172 | 17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05 | / | / | ||||
公共事业管理 | 210 | 191 | 172 | ||||
英语 | 205 | 189 | / | ||||
日语 | 215 | / | / | ||||
法学类 | 法学 | 178 | 102 | 175 | 173 | 164 | 158 |
理工类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122 | 104 | / | 171 | / | 151 |
纺织工程 | 105 | / | / | ||||
土木工程 | 139 | 171 | 170 | ||||
工程管理 | 190 | / | / | ||||
建筑学(三年) | 153 | / | / | ||||
电子信息工程 | 105 | / |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4 | / | / | ||||
经管类 | 市场营销 | 184 | 80 | 191 | 135 | 175 | 125 |
电子商务 | 114 | 135 | 187 | ||||
工商管理 | 117 | 152 | 179 | ||||
会计学 | 94 | / | /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80 | / | / | ||||
经济学 | 172 | / | / | ||||
人力资源管理 | 179 | / | /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45 | / | / | ||||
公共事业管理 | 177 | 194 | 180 | ||||
工程管理 | 170 | 187 | 163 | ||||
艺术类 | 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 | 178 | 177 | / | 168 | / | 14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77 | 168 | 149 | ||||
产品设计(产品、家居用品) | 181 | / | / | ||||
视觉传达设计 | 192 | / | / | ||||
数字媒体艺术 | 189 | / | / | ||||
动画 | 198 | / | / | ||||
环境设计 | 177 | / | / |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条学校代码和全称13280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条学校代码和全称13280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第七条颁发毕业
2020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招生章程总则
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招生章程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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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