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招生专业的需要,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认入围名单,及时通知入围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
入围考生须在2014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1)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近两年内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2.高水平运动员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通过文化课考核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0%以内)。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全国文化课高考,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30%以内)。
3.体育专业特招生
体育专项测试、术科考试、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浙江省要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我校专项测试费110元/人,测试时间另行通知。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非浙江省(市、区)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
1.高水平运动员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
2.报名时间:非浙江省考生截至2013年12月14日;浙江省考生截至2014年浙江省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当天20:00。
报名条件1.高水平运动员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
2.体育专业特招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招生项目、人数及范围1.高水平运动员:篮球(男子)、田径项目,面向全国招收40名左右,其中篮球15名左右,田径25名左右,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和项目建设需要确定。2.体育专业特招生:田径、足球(男子)、篮球(男子)、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等项目,面向浙江省招收18名左右。
联系方式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579-陈老师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0579-崔老师传真:0579-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招生网址:2014年浙江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户口所在地:省(区、市)市(地区)县高考报名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近期免冠2寸彩照政治面貌民族身高体重身份证号学历(划√)1、高中毕业2
1.报名办法:考生可在本通知挂网之日起,直接向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投寄以下材料:(1)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可直接下载)。(2)考生近两年内参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
报名办法及时间1.报名办法:考生可在本通知挂网之日起,直接向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投寄以下材料:(1)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可直接下载)。(2)考生近两年内参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2.报名时间:非浙江省考生截至2013年12月14日;浙江省考生截至2014年浙江省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
录取办法1.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招生专业的需要,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认入围名单,及时通知入围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入围考生须在2014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1)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考生近两年内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