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人数按预科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其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及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专业。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技校推荐
2019-09-18 15:33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两项惠民政策
从2009年9月1日起,农牧民子女考入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及在校生实行免费教育(免学费、免住宿费),同时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日喀则地区职业技术学校
2011年4月15日
联系人:招生就业处、加央主任、次顿主任
联系电话:办公室手机、
第二十五条保送生、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七条: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等招生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民族预科班学生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预科培养学校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科生学费标准收取;民族预科班学生转入本、专科(高职)后,其学费仍按照预科生录取当年招生学校的学费标准收取。民族班学生应当与同等学历层次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政策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人数按预科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其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专业。
第二十九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人数按预科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其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及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专业。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七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政策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人数按预科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其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专业。
第二十九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人数按预科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其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及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专业。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阶段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