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收项目及人数管弦乐类:中提琴6人,大提琴6人,低音提琴4人,打击乐4人,小号4人,圆号4人,双簧管2人,大管2人;长号4人,大号2人;民乐类:二胡6人,打击乐6人,唢呐4人,琵琶6人;舞蹈类:民族舞6人,古典舞4人;声乐类:美声10人。除长号、大号外的报名学生须参加北京大学2013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艺术项目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第三条招收计划80名,各艺术类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招收类别及条件要求1、管弦乐类:双簧管★,圆号★,小号★,大管★,大提琴★,低音提琴★,中提琴,小提琴,竖琴,单簧管,西洋打击乐,长号,大号,长笛,短笛2、民乐类:高胡★,琵琶★,二胡★,中阮★,大阮★3、舞蹈类:古典舞★,民族舞★4、声乐类:美声★,民族★,男低音★报考以上项目的考生须具有三年以上的表演经历。注:加“★”项目为紧缺项目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二)我校艺术特长生对象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以资格通知书为准): 1、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重点线者,考生所在省省级招办向我校投放学生档案,我校将予以录取;部分特别优秀者,高考成绩达到重点线,由我校向考生所在省省级招办提出录取申请,经考生所在省省级招办批准后予以录取。 2、对已出档的艺术特长生,我校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30分进行专业录取。 3、临床医学
第一条招收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音乐、舞蹈、表演类,以及美术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音乐、舞蹈、表演类,以及书法、美术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音乐、舞蹈、表演类,以及美术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