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516分。

②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462名,并列462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43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7名。专业名次录至149名,并列14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97分。

②其他省: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32名,并列3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76分。

⑦从中国画专业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4名,并列44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61分。

②其他省: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32名,并列3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76分。

⑩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370名,并列37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5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66名。并列266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16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专业名次录至204名,并列204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11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6名,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49分。

④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370名,并列37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