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录取类别:①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②计划内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学生须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③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为每人每年20000元(史论方向18000元),原则上由委托单位负担,学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录取前,学生和委培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④计划外自筹经费: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史论方向18000元)。学生录取后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院,毕业后按国家毕业分配有关规定择业。录取前,学生须与我院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

六、录取与类别1、录取标准:结合初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2、录取名额:预计招生名额37名(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其中:人文学院13名、设计学院4名、建筑学院5名、造型艺术研究所15名。3、录取类别:①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②计划内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学生须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③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为每人每年20000元(史论方向18000元),原则上由委托单位负担,学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录取前,学生和委培单位

六、录取与类别1、录取标准:结合初复试成绩,HSK考试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2、录取名额:招生名额由学院招委会确定,择优录取。4、学费标准:现行学费标准为人民币68000元每学年。如在录取之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费标准发生变化,将以新标准为准。

3、录取类别:①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②计划内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学生须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③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为每人每年20000元(史论方向18000元),原则上由委托单位负担,学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录取前,学生和委培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④计划外自筹经费: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史论方向18000元)。学生录取后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院,毕业后按国家毕业分配有关规定择业。录取前,学生须与我院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

六、录取与类别1、录取标准:结合初、复试成绩,HSK考试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2、录取名额:招生名额由学院招委会确定。4、学费标准:现行学费标准为人民币68000元每学年。如在录取之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费标准发生变化,将以新标准为准。

六、录取与类别1、录取标准:结合初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2、录取名额:预计招生名额40名(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其中:人文学院14名、设计学院5名、建筑学院5名、造型艺术研究所16名。3、录取类别:①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②计划内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学生须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③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为每人每年20000元(史论方向18000元),原则上由委托单位负担,学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录取前,学生和委培单位

(三)录取类别:1.非定向培养:考生录取后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2.定向培养:考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录取与类别1、录取标准:结合初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2、录取名额:预计招生名额43名(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其中:人文学院13名、设计学院4名、建筑学院5名、造型艺术研究所13名、国家艺术发展战略研究协同创新中心8名。3、录取类别:①非定向培养:学生录取后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院,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②定向培养:学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学生须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③委托培养:学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录取前,学生和

六、录取与类别1、录取标准:结合初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2、录取名额:预计招生名额43名(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其中:人文学院13名、设计学院4名、建筑学院5名、造型艺术研究所13名、国家艺术发展战略研究协同创新中心8名。3、录取类别:①非定向培养:学生录取后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院,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②定向培养:学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学生须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③委托培养:学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录取前,学生和

3、录取类别:①非定向培养:学生录取后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院,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②定向培养:学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学生须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③委托培养:学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录取前,学生和委培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