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招生对象:1.取得《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成绩等级必须有6科为B及B以上。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3.专业填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第九条录取原则及程序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为录取原则,参加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在我校自主选拔招生报名时间内可到我校招生办报名或登录我校网页(网址:)进行报名,经学校审核后正式通知考生,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持2014年高考报名号和本人高中(中职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

报名对象: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第八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学生类别学制省内计划(人)备注1临床医学理工类三年20限招普通高中生及医学类临床专业中职生2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理工类三年20限招普通高中生及医学类临床专业中职生3助产文史、理工类三年15限招女生4护理文史、理工类三年60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5针灸推拿文史、理工类三年10 6中医学文史、理工类三年10限招普通高中生及医学类临床专业中职生

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为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黔招考普〔2014〕5号关于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自主选拔招生工作。第二条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

第二章学校概况学校全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型式:普通全日制学制:三年办学层次:专科学校国际代码:14011办学地点:遵义市凤凰北路106号(汇川校区)遵义市桃溪寺银河路(桃溪校区)邮政编码:563002招生办电话:0852-0852-学校网址: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2月26日

第七条招生对象1、参加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章招生对象与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录取中对考试身体条件的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第十二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第十三条奖学金及困难资助、助学贷款,按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条件执行。第十四条录取结果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