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联系方式郑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侯老师,娄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63543郑州大学研究生院二○一四年六月
七、联系方式郑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侯老师,娄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63543郑州大学研究生院二○一五年六月
七、联系方式郑州大学公共卫生硕士办公室:王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81963郑州大学研究生院二○一五年六月
(二)考试方式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安排;第二阶段由我校组织。第一阶段,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一个培养单位的一种专业学位报考。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达到所报考招生单位相应工程领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可申请参加该单位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即第二阶段考试。第二阶段,按照我校的时间要求到报考的相关院
七、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用集中面授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费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至3年。2.学习期间的培养费按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3.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费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至3年。2.学习期间的培养费按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3.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费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至3年。2.学习期间的培养费按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3.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费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至3年。2.学习期间的培养费按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3.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费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至3年。2.学习期间的培养费按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3.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