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8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8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
(一)录取原则
1.中职考生成绩由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之和)、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高中考生由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占30%,高中会考成绩占20%)、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
2.高中生源考生与中职生源考生按招生计划分别进行录取。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科目考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3.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按2014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4.专业技能加分
如考生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可参照我院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持相应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根据各专业加分规定给予一定的加分。
(1)参加各级组织的技能或知识竞赛并获得奖项的。
(2)持有和报考专业有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二)录取流程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8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三)确认报名信息和打印准考证
1、学校依据考生报考信息,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结合,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于省招办报名结束后三天内在学校网站(http://www.zztrc.edu.cn)公示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2、经资格审查后公示的考生,请在考试前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单招系统进行核对和完善考生信息,并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显示的为准),考试时无准考证不能入场〔特殊情况报考务组裁决).
3、满足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和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3月31日之前将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

(一)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含中职对口生)。

(二)录取流程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9日起预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http://www..cn)。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9日起预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http://w

(3)与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

2.录取工作组: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录取相关工作。

(一)录取原则 1.中职考生成绩由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之和)、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高中考生由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占30%,高中会考成绩占20%)、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 2.高中生源考生与中职生源考生按招生计划分别进行录取。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

(二)录取流程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8日起预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8日起预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二)录取流程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2日起预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2日起预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第十八条录取流程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5月8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二)录取流程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8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8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