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联系电话:0371-61130063 61130064 61130065 61130062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坐地铁一号线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B出口出站后沿明理路向北100米路东乘"游568路、308路"
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也可从郑州东站(高铁站)
直接乘坐"游568路”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自驾导航目的地设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按照导航路线行驶。
学院网址:http://www.zztrc.edu.cn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含中职生)不受专业限制;
单独招生专业均为学校优势专业;
被录取的单独招生考生,和统招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三)确认报名信息和打印准考证
1、学校依据考生报考信息,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结合,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于省招办报名结束后三天内在学校网站(http://www.zztrc.edu.cn)公示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2、经资格审查后公示的考生,请在考试前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单招系统进行核对和完善考生信息,并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显示的为准),考试时无准考证不能入场〔特殊情况报考务组裁决).
3、满足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和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3月31日之前将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
实施原则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旨在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我院2014年的单独招生工作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坚持在教育厅、省
实施原则落实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0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实施原则
实施原则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学校学习,单独招生工作中,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原则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4.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一)录取原则 1.中职考生成绩由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之和)、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高中考生由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占30%,高中会考成绩占20%)、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 2.高中生源考生与中职生源考生按招生计划分别进行录取。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
实施原则 落实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实施原则 落实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实施原则 落实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