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田径、篮球、乒乓球
B类:健美操、羽毛球、游泳

5.文化测试 获得我校单招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 北京大学体育教研部组织各项目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凡未在网上报名和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管理办法 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审,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注意事项 1、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3、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 咨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1月3日8:30-17:00 2015年1月4日8:30-12:00 监督电话:010-

2、凡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中心或中国游泳协会注册过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测试。

附则 本招生简章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附件:北京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及要求http://.cn/data/2015gspydycsbz.doc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大学体育教研部2015年1月1日

2、篮球项目报名资格:国家二级运动员,高中阶段获省级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国家一级运动员或高中阶段获全国比赛前8名的主力队员。国家一级运动员或高中阶段获全国比赛前8名的主力队员。

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的考生须于1993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

抽签及分组原则:一级运动员设为种子;同学校的考生合理分开。备注:分开。备注:

北京大学2015年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项目 A类:田径、篮球、乒乓球 B类:健美操、羽毛球、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