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课考试时间:7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我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二)我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4〕1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4〕1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二)我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