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通过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招生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四)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3、合格资格认定根据专业成绩和我校运动队的实际需求,认定合格资格,合格人数不超过计划的2倍。(1)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合格,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及我校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从高到低综合考虑,合格认定人数不超过6人。(2)参加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培养潜力大且属于我校运动队急需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及我校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从高到低综合考虑,合格认定
(3)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2)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须具备所在省级招办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4.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8.考核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西安工业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1.资格审查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需要等因素,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初审结果将于2015年2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须具备所在省级招办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6.资格认定对于通过高水平运动员考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招生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6.资格认定对于通过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招生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