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室和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本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解释。此方案已上报教育部,若有调整,以我校招生网上公布为准。附表一:各类包含详细专业类别招生专业理工一类A组材料科学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工业设计、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物流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
领导机构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领导机构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和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环节进行监督。
领导机构北京化工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领导机构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
领导机构 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户籍考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以下简称专项自主选拔)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领导机构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
领导机构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
领导机构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吉林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领导机构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室和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