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考务服务》《考务服务》
10.考生素质测试考核结束后,自行离开“面试区”。《考生守则》
7.在“面试休息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等;在面试室内不得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等。
6.考生面试结束后,自行离开面试区,不准在面试区域内逗留、交谈。
4.考生进入面试室,务必将考生《素质测试考核证》交给考评人员。
8.当考评人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可以退场;工作人员通知下一位考生入场;
5.考生进入面试室,务必将《素质测试考核证》交给考评人员;
1.考生于24日前一天或当天上午8时,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2楼)报到;
2.24日上午8时开始,考生到报到处抽签决定面试室号、面试顺序号,并领取《素质测试考核证》;
3.面试顺序号为上午的考生,请您于8:40凭《素质测试考核证》到由抽签决定的“面试休息室”候考;面试顺序号为下午的考生,请您于12:40凭《素质测试考核证》到由抽签决定的“面试休息室”候考;考生家长到“家长休息室”等候休息,家长不得进入“面试区”;考生进入“面试休息室”不得携带通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