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携带户口簿原件,交验户口本首页(户主)及本人(考生)页复印件(此两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考生身高、血型),一式两份;

(3)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复印户主及本人户籍页)。

③户口在四川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需复印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在四川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者须提供工作地(四川省内)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注: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

(2)携带户口簿原件,交验户口本首页(户主)及本人(考生)页复印件(此两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考生身高、血型),一式四份;

③户口在四川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需复印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在四川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者须提供工作地(四川省内)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

⑹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1份)。

(三)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A4纸)。

⑹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1份)。

(三)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A4纸)。

⑹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