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二)复旦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ancha@.cn。
(二)复旦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ancha@.cn。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
(二)复旦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jian@.cn。
2、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431—,。
3、高水平艺术团艺术专项测试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5-。
3.本招生简章终解释权在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和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10-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00191 咨询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艺术团管理训练中心(北航知行楼北楼211室) 咨询电话:(010) 咨询时间:2015年1月21日
4.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室监督。监督电话: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