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其它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3、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4、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5、考生提交材料时须交纳报名费200元(待网上报名后网上统一缴费)。

4、综合考试综合考试于4月25—4月28日进行(以学院通知为准),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外语综合测试、两门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由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听取考生介绍硕士生以来的研究工作等。

三、招考方式1、报名报考考生请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yjszb@.cn,邮件名称为“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报名(合作项目单位名+姓名)”。2、提交材料报考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将材料直接交给对应学院的对应老师。(具体见七、联系方式)3、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初审由学院进行,学校和科研机构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4、综合考试综合考试于4月25—4月28日进行(以学院通知为准),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外语综合测试、两门专业知识

4、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1、报名报考考生请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yjszb@.cn,邮件名称为“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报名(合作项目单位名+姓名)”。

2.、学校于2015年6月底发录取通知书,当年9月统一入学。

3.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初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

2.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2018年4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对应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具体查看以下联系方式中公布的地址)。(已经参加我校普通博士招考的考生除外) 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

3、资格审查 学校和科研机构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

3、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初审由学院进行,学校和科研机构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