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同等学力硕士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做出成绩。

(6)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取消其报到资格。

2.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须满足《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经审查合格后被授予学位,由北京理工大学颁发学位证书。有关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事宜参看《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8),其它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并已入学报到人员。

二、考生资格1、考生需是我校同等学力研究生注册学员,并符合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有关学位规定,经审查被确定具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一)硕士1.申请人入校后两周内,选定导师并按流程办理手续。课程学习的选课要求,按照申请学科培养方案要求执行。2.申请人应在四年之内修满规定学分,除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同等学力水平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学科)。该考试国家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在每年5月下旬,报名时间为3月。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4..申请人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申请论文答辩

招生专业名称学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宇航学院080100*力学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600*兵器科学与技术机电学院080100*力学080200*机械工程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2600*兵器科学与技术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机械与车辆学院080200*机械工程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00电气工程082300交通运输工程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光

(一)同等学力硕士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要求及考试方式申请硕士学位时所要考核的课程科目、内容及评卷标准都与该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包括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学分制,申请者必须按照所申请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制订培养计划,在四年之内修满规定学分。除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两个水平考试,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学科)。该考试国家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在每年5月下旬,报名时间为3月。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

(1)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