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博士学位的课程要求及考试方式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按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课程学习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博士1.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按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课程学习考试。2.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应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及考核,且成绩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3.申请人须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申请论文答辩前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培养环节,包括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匿名评审。
(二)同等学力博士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且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申请学位时必须达到“获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五年以上)。 2、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其科研成果应获得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部级三等奖2项,且有获奖证书。 3、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重要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仅作为学习资格审核条件)。
(二)同等学力博士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2、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其科研成果应获得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部级三等奖2项,且有获奖证书;3、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重要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二、报名方法(一)同等学力硕士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8月31日—2013年9月5日,申请者应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附件表格《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填写完整后电子版发送至qinyanchao@.cn(邮件名称为同等学力
四、申请博士学位的课程要求及考试方式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按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课程学习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博士 1、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按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课程学习考试。教学过程与考核,与全日制在校生一致。 2、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应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及考核,且成绩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申请人须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申请论文答辩前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培养环节,包括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匿名评审。
(7)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初稿3本。我校学位与学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发表的论文、专著等进行评价,并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审核(依据《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和《研究生培养方案》),评审结果另行通知。备注: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交信息及申请材料有误或不实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初稿3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和材料完备性进行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材料交我校学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术审核。学位与学部办公室组织专家,依据《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和《研究生培养方案》对申请人发表的论文、专著等进行评价,并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审核。评审结果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政治审查不合格,材料或个人信息不真实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申请人报到资格。
6、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3本;资格评审结果另行通知。备注:请申请者如实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交信息及申请材料有误或不实产生的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7)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初稿3本。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和材料完备性进行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材料交我校学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术审核。学位与学部办公室组织专家,依据《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和《研究生培养方案》对申请人发表的论文、专著等进行评价,并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审核。评审结果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政治审查不合格,材料或个人信息不真实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申请人报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