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考生文化水平考试。科目包含语文、英语二科,主要考察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礼貌修养、与专业相关人文知识和才艺展示。面试细则由相关专业所在系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计分办法:满分300分。复试工作在黑龙江孤儿职业技术学校进行。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院网站公示,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各省2015年高考。
第十六条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七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第十九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助学金等20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高奖助额21000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5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591719、010-61595417
咨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编:101601
网站:http://www.***.cn招生邮箱:sheguanyuan@vip.***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条: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1、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2、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院情况和录取原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及承诺。5、

2、现场确认及缴费报名费:100元/人,考生于现场确认时交考点;现场确认日期及方式:考生于4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网报号、报名考试费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黑龙江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委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处理与招生有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第十三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单独考试的出题、阅卷、评分及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等的全部考务工作。第十二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对单招报名、考试、录取环节实行全程监督。第十三条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防范通讯手段作弊,以及应急事项的处置;生活服务公司负责后勤保障有关工作。第十四条2015年单独招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2014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440人,分24个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招生计划(人)学制(年)学费(元/年)1石油工程技术理科钻井技术理科油气开采技术理科油气储运技术理科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理科应用化工技术理科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理科电气自动化技术理科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理科汽车技术服务

3、免试及加分政策:(1)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英语、语文二门均达到B等以上,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计。(2)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三等奖者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计。加分项目(分值含在复试中)(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30分、26分、22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单独考试的出题、阅卷、评分及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等的全部考务工作。第十二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对单招报名、考试、录取环节实行全程监督。第十三条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防范通讯手段作弊,以及应急事项的处置;生活服务公司负责后勤保障有关工作。第十四条2015年单独招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2013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440人,分16个专业。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招生计划(人)学制(年)学费(元/年)石油工程技术理科井下作业技术理科钻井技术理科油气开采技术理科油气储运技术理科406000应用化工技术理科生物化工工艺(订单班)理科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理科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理科汽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为保证我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凡属面试考核面谈成绩资审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组长李克祥宋志刚副组长徐庆福张志文陈贵军吕秀杰杨清晨康广宏成员刘永昌毕庶勋史永纯马剑锋郑宝仁陈松林李永喜吴彦文蒋丽霞张耀华孔晓菲温雪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和相关工作组2面试考核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处理考务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面试考场安排与考试组织负责组织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命题面试工作负责成绩登录工作主任刘永昌副主任王翠苒成员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和各主办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第十四条考试科目及办法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