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3.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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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英文译名:ChengduUniversityofInformationTechnology。 举办者:四川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学校共有航空港、龙泉两个校区。 航空港校区:成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历证书: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普通全日制学历证书》。
第八条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8) 传真:(028)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jc..cn E-mail:zhaosheng@.cn
学校全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英文译名:ChengduUniversityofInformationTechnology。
第十条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