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2212,邮箱:jijian@***.cn。
监督机制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
(二)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jian@.cn。
(二)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ancha@.cn。
监督机制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
(二)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jian@.cn。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ancha@.cn。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ancha@.cn。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复旦大学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jian@.cn。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ji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