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户口在本省的研究生一律不迁移户口到学校。户口在本省院校的研究生应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户口在本省院校的外省籍研究生可将户口迁到学校。户口在省外的研究生(不包括原先因升学将户口从福建迁往省外的研究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可不迁到学校。原先因升学将户口从福建迁往省外的研究生应将户口迁回原籍地。需办理户口迁移者按下列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地址为: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报到时应携带个人户口迁移证(迁移证项目中如有涂改的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除正常项目外,迁移证备注栏中必须用水笔写清以下内容:本人的身高、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兵役状况、血型、父母姓名

二、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1、近期光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5 张(请在背面写上专业名称和姓名,报到时用于张贴在研究生情况登记表上4张,研究生证上1张)。2、注册时需出示护照、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⑴空白A4纸,写上学生姓名,录取的专业,录取通知书编号;⑵学历证书复印件;⑶学位证书复印件;⑷护照复印件;⑸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论文答辩评议书(博士新生提交)以上复印件需在空白处注明“本人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学生签名:****”字样;请用A4纸复印。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7月份后党员可在党员家平台上申请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转入党支部名称中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1级新生临时支部委员会答案来源于2021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专升本新生有关事项提醒

2022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专升本新生有关事项提醒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6、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律由本人携带,福建省外介绍信抬头:“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福建省内由原所在单位(学校)所属的党委(或党工委)直接转往“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到原就读学校查询本人相关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是否已归入个人档案,未归入档案的,由原学校另行封档盖章,交学生自带,不得拆封,注册时交学院。团员应携带团员证,并办好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团员档案均应转到

6、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律由本人携带,福建省外介绍信抬头:“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福建省内由原所在单位(学校)所属的党委(或党工委)直接转往“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到原就读学校查询本人相关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是否已归入个人档案,未归入档案的,由原学校另行封档盖章,交学生自带,不得拆封,注册时交学院。团员应携带团员证,并办好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团员档案均应转到

3、报到时团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团员应携带团员证,并办好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团员档案均应转到我校。

2、报到时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律由本人携带。福建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学校(单位)党委或上级党委直接转往“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福建省外新生,应由所在地省(市、县)委组织部(或工委)转往“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报到时交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代为办理。

六、报到时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律由本人携带,报到时介绍信只能交给辅导员。福建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学校(单位)党委或上级党委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台头为“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福建省外新生,应经所在地省(市、县)委组织部(或工委)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台头为“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入所在学院。

六、报到时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律由本人携带,报到时介绍信只能交给辅导员。福建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学校(单位)党委或上级党委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台头为“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福建省外新生,应经所在地省(市、县)委组织部(或工委)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台头为“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入所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