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须领取的复试材料:(1)《录取意愿诚信承诺书》(仔细阅读,签名后当场交工作人员)(2)有需要的考生领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4月20前交回经单位盖章的协议书,可确认其定向资格。备注: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1.申请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调剂政策。
3.破格复试考生:破格复试的原则及要求如下:(1)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2)要从严掌握破格复试的条件,严格控制破格复试的考生人数。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各专业不超过1人。(3)破格复试基本程序: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4)破格复试坚持相同的原则和标准,各学院可制定各学科、专业拟破格复试的具体要求。
(3)破格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高分者。
3.破格复试考生:破格复试的原则及要求如下:(1)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2)要从严掌握破格复试的条件,严格控制破格复试的考生人数,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全校破格复试录取总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原则上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1人。(3)破格复试基本程序: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经报考专业所在学
(三)研招办公布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考生名单;
(3)破格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高分者。
二、破格复试申请程序(一)考生下载破格申请表(见附件,双面打印),填妥后附相关材料于3月19日中午12:00点前送达或寄达我校研招办,并致我办确认是否签收(联系电话:020-84096714);(二)收到申请材料后,相关学科点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结合上述原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名单将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是否给予破格复试资格;(三)研招办公布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考生名单;(四)获准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于3月20-22日(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备注:有关复试内容,注意事项,参见复试考生须知。
一、破格复试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该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2.与一区各项低复试分数线相比,单科成绩分差在5分内(含5分)或者总成绩分差在10分内(含10分);3.初试总分排名进入本专业一志愿考生的前30%行列。4.学术型考生须在国内公开出版刊物已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高级别科研奖励;专业学位考生须有与报考专业相关行业从业经历且已取得较好成绩或初科目中专业课成绩都不低于135分(含135分)。备注:以在职人员为招生对象的专业的考生如满足下列条件中至少两项以上,初试总分专业排名可酌情放宽,具体条件包括:(1)工作期
(四)获准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于3月20-22日(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备注:有关复试内容,注意事项,参见复试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