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2. 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高可贷款8000元,在校期间(正常学制内)国家给予全额贴息。
3.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报酬,报酬从100~400元/月?人。
4. 因突发性事件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困难,可申请临时伙食补贴。
3.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6)学校奖助学金①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600元/人~2000元/人。②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校园文艺菁英奖学金,奖金100元/人~500元/人。③学校设立新生助学金、自强助学金、特殊困难助学金等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另外,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多项专项奖助学金,金额1000元/人~500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政府的有关政策,国家助学政策和学院助学措施有: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报到时,设置“绿色通道”。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困难认定后可协助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高为8000元/生?学年。3.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须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补助金额为3000元/生?学年。4.设立健全的奖助学金制度,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学习,表现和成绩优秀者,可以参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奖助学金设置情况说明:1.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2.学院对高考成绩优秀的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3.提供勤工俭学岗位;4.优秀特困学生奖励金。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1.国家奖学金: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3.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4.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三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设立扶贫助学基金,扶助学习努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四条学校奖学助学措施。 评定奖助学金:1.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从600元/人~2000元/人。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菁
第三十二条学校奖、助学措施。 奖、助学金类别: 1.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从600元/人~2000元/人不等。 2.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校园文艺菁英奖学金,奖金从100元/人~500元/人不等。 3.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
其他助学措施: 1.在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2.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高可贷款8000元,在校期间(正常学制内)国家给予全额贴息。 3.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报酬,报酬从100~400元/月?人。4.因突发性事件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困难,可申请临时伙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