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校将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以及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资格考生。
第二十条学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员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考生类别、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成绩和高水平运动队相关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划定体育专项测试与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合格标准。体育专项测试与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合格标准的划定原则是:1.体育专项测试:列入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标准的人数不超过本项目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倍。2.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列入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合格分数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
2.参加测试的考生,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终以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结果为准。
(二)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且达到我校划定的一级运动员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及新疆大学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运动员,由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我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新政策执行。新疆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邮编:830046。联系电话:(0991)8585
4.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考,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2)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如有以下行为者,将取消专项测试资格:①未提供身份证原件、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近三年获奖证书原件者;②未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到相关证书等级信息者;③拒不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者;④专项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⑤冒名顶替者;其中,如有⑤行为者,我校将通报高水平运动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需先参加我校体育专项考试。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需先参加我校体育专项考试。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需先参加我校体育专项考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考试的成绩,择优认定部分体育专项突出的考生为专业测试合格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