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接收程序
五、接收程序(一)接收推免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推免生选拔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执行。(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收推免生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推免生接收细则,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前来我校参加复试。(四)复试一般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等内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要及时遴选,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五、接收程序(一)接收推免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推免生选拔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执行。(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收推免生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推免生接收细则,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前来我校参加复试。(四)复试一般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等内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要及时遴选,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二)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交验原件)。 (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复试时交验原件)。(五)申请材料均需使用A4纸复印,并请2014年9月30日前直接寄送到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二)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四、申请程序 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指定推免生服务系统中进行,学生在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后方可进入系统中选择报读我校,具体复试、面试、录取工作按推免服务系统中要求完成。
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申请程序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申请程序
四、申请程序 我校2019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指定推免生服务系统中进行,学生在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后方可进入系统中选择报读我校,具体复试、面试、录取工作按推免服务系统中要求完成。
四、申请程序 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指定推免生服务系统中进行,学生在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后方可进去系统中选择报读我校,具体复试、面试、录取工作全部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