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1、报名方式:2015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2、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6月23日-7月11日(2)现场确认时间:7月12日-7月15日3、报名程序: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
十一、其他我办联系电话:0773-5838221,5833630,联系人:李老师,董老师。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yz..cn/邮编:541004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6月8日*本简章如和教育部文件有冲突,将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式:2015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2、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6月23日-7月11日(2)现场确认时间:7月12日-7月15日3、报名程序: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时间:初试分数公布并确定分数线后,对于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2、考生须将登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必须确认本人所填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若由于资格不符而导致不能录取等一切后果考生自负。对于不符合报
十、联考参考书(一)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二)教育学、心理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上述联考大纲、指南及相关复习资料可到我校大学书店购买(大学书店联系电话:0773-5846045)。
六、考试科目:(一)公共科目:(1)英语/英语二(学科教学.英语);(2)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此两科目实行全国联考。(二)专业基础课:由我校复试时组织命题及阅卷,各专业领域基础课科目。
四、准考证下载:考生务必于10月15日后登录学位网,http://www.)下载本人准考证。所有考生在考试时凭此准考证到考点换取正式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向我校2015年计划招生200名,招生专业(方向)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化学、物理、数学、英语、历史、生物、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其中现代教育技术(只限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六、培养(一)在职法律硕士学习时间为三年,含两年授课时间、一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二)我校采取在职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安排课程(每学期集中学习一个月左右),请各推荐单位在学员的学习时间上予以支持。(三)我校参照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制定的,2006年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针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结合法学院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有针对性地设计了法律硕士的培养方案,既注重法学基础论理论教育,又重点突出法律实践课的教育。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生应按照我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
八、培养方式及学制1、培养方式: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学制三年,每年来校集中学习两次(暑期、寒假),每次学习时间为1个半月至2个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学位后不进行分配,直接回原单位工作。2、被录取者于2016年暑假入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