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4、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院校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程序 (一)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报考考生要求男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生155厘米以上(具体要求见招生计划);身心健康(无传染及免疫性疾病等)、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 (二)填报志愿时间、方

4、财务收费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单招工作的财务保障、考录期间的收费。

5、考试安排考试时间科目备注4月25日上午(8:30-11:30)文化水平考试(笔试)文化水平免考考生除外下午(14:00-18:0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4月26日上午(8:30-11:3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下午(14:00-18:0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2、河北省石家庄市宁安路189号联系电话:0311-0311-0311-学院网址:http://www.企业QQ:微信公众号:hbgdxyjy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对我院进行招生咨询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平台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分答系统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手机微网站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规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3、准考证领取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4月24日8:30—17:30到我院开发区校区南门传达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以单独考试招生为契机,探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录取模式,实现校企深度合作,提高就业质量,更好地为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收费标准: (一)学费:5000元/年生。 (二)住宿费:500-800元/年生。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1、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4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1、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