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和教学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112室),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财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学生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安排;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数据上报、备案及录取通知书寄发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确定、落实命题组成员;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库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文化水平考试的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
(3)财务组(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室)
主要职责:负责命题经费的发放;负责考生缴费工作;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其他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得审批和发放等。
(4)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行政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生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大楼的封闭和安全;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人身安全等。
(5)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学院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试卷和题库的命制;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及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6)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包括考试和录取期间的水、电正常供应,及时维修损坏的桌椅、门窗和锁具等,考试期间食堂为考生和家长提供足量的餐饮服务等。
(7)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办公室、团委)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和校外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3)财务组(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室)主要职责:负责命题经费的发放;负责考生缴费工作;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其他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得审批和发放等。

④属于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会考成绩单。

⑤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命题、考试与评卷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命题组成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命题依据:文化知识

组织保障1.成立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纪委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各系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以下简称学生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

第三章组织保障第十一条加强对考试招生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第十二条招收2013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计划列表中2、3专业招理科(含中专、中技等同类生源)考生,其余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第十三条志愿填报工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进行,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负责做好单独考试招生的咨询工作。第十四条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和教学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

组织保障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各系主任为成员的“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

组织保障1、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学院设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

组织保障1.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和教学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112室),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