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省(区、市)或地(市)、县(区)未能按时实施考试,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须及时报告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经教育部批准后启用副题进行考试。
(二)因试卷、考生答卷丢失、被窃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失密、泄密及考生答卷损毁的,相关教育考试机构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扩散,并立即报告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省(区、市)保密局。查清失密、泄密、损毁范围后,考前应在确定的范围内立即停止考试,考后由教育部宣布在确定范围内的该次考试无效,经教育部批准后,启用副题重新进行考试。
(三)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组织管理、评卷等工作均依照本规定相应条款执行,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确定,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提供副题及相应的答案及评分参考。
14、文、理科统招:报考我院“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的考生按规定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第二十七条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1.招生对象:具有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十条 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致。第十一条考试纪律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
4.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备用试题启用登记表
第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七条 考生答卷在集中扫描或统一评阅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除经教育部批准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为健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考务工作制度,保障考试的正常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国统考的基本原则是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第三条 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
第三章 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第十一条 全国统考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供。其中,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应当通过机要渠道发送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指定专人接收并签发回执。第十二条 启用前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须存放在经保密部门验收合格的试卷保密室。第十三条 试卷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印制。第十四条 试卷印制
第二十八条 副题的启用(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省(区、市)或地(市)、县(区)未能按时实施考试,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须及时报告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经教育部批准后启用副题进行考试。(二)因试卷、考生答卷丢失、被窃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失密、泄密及考生答卷损毁的,相关教育考试机构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扩散,并立即报告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