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
(二)学位授予学制2.5-5年,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制2.5-5年,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招生咨询哈尔滨商业大学MBAMPA教育中心通讯地址: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309室咨询电话:0451-84865172、0451-84869353、0451-84865020网址:http://mba..cn
(二)学位授予学制2-4年,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上课方式和学位授予(一)上课方式1.周末班:每周六、周日上课(寒暑假除外),针对哈尔滨市学员。2.集中班:集中授课,即每月集中上课4天(其中包括周六、周日),针对外地学员。(二)学位授予学制2-4年,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课程学习和学位授予学制2.5年,采取在职学习方式。修满学分后,在导师组织下撰写论文,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颁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哈尔滨商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证书编号均在教育部网上注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部统一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部统一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
(二)学位授予学制2-4年,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上课方式和学位授予(一)上课方式1.周末班:每周六、周日上课(寒暑假除外),针对哈尔滨市学员。2.集中班:集中授课,即每月集中上课4天(其中包括周六、周日),针对外地学员。(二)学位授予学制2-4年,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